药物流产具有非常明确的局限要求,孕妇须满足这些要求的基础上,才可以考虑是否可以药流。药流只适用于妊娠49天以内的健康女性,若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药流要求,都是不能做药流的。那么,什么情况下不能做药流?
什么情况下不能做药流?
1、妊娠超过49天:
意外怀孕之后,想要通过药流终止妊娠,但是认识时间超过49天的孕妇,在这种情况下,是不能进行药物流产的。
2、宫外孕:
人工流产术前检查时,结果显示并非宫内受孕,而是宫外孕的女性。这种情况同样不能进行药物流产来终止妊娠。
3、患有妇科炎症:
妊娠期间,通过术前的检查之后,存在宫颈炎、盆腔炎、阴道炎、卵巢炎等妇科炎症的女性,这种情况下,同样是不能进行药物流产的。
4、肝功能不全:
通过术前检查,结果显示心、肝、肺、肾、或是贫血等情况存在的女性,同样是不能人工流产来终止妊娠的。
5、体温高于37.5摄氏度:
在进行术前检查前,根据体温测量,结果显示体温高于37.5摄氏度的孕妇,在这种情况之下,同样是不能做药流的。
6、身体状况不佳:
当女性的身体状况不良时,比如急性炎症、以及妊娠剧烈呕吐等,引起的酸中毒尚未纠正的孕妇等等,都是不能胜任手术的,并且需要对其进行治疗,待病情好转之后,方可再进行流产。
什么时候做药流***好?
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以内的健康女性,由于药流的副作用较大,***容易发生流产不全。因而,时间点就显得尤为重要。
如果选择药流终止妊娠,***好选择在妊娠35-45天之间,在正规医院,***医生的指导下进行药流,一方面可以提高药流的成功***;另一方面还可以避免流产的过程中引发大出血、术后感染、甚至不孕的发生。
所以,如果决定药流 终止妊娠的女性,除了需要抓住药流***佳时间点外,还要在正规医院、***医生的指导下进行药物流产。
【温馨提示】:药物流产的成功***还是比较低的,流产的过程中***容易发生药流不全、流产失败的情况。所以,一般去医院进行流产手术,医生是不建议药流的,若执意药流者,需在***的医生指导下方可进行药流。